扬州合同纠纷律师
法律咨询热线

15952707788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终止

哪些情形可以即时解除合同

2017年9月4日  扬州合同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htjswc.com/
 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: 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  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  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  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
  (五)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 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  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
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合同范本相关知识,欢迎浏览,感谢您的访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