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限制转让的标的物
2017年4月23日 扬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://www.htjswc.com/
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主要有:
1、我国实行专卖制度的产品或物品,如烟草、农药、化肥、酒等。专卖商品的经营必须是垄断式的,只有国家指定和特许的企业方可生产、制造、加工专卖商品。专卖必须是国家所为,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对某种商品实行独家经营,否则就构成了非法垄断。专利商品不在此限制范围内。
2、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自由转让的标的物,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出卖租赁期间的房屋,所有人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,在同等条件下,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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